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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教育局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 严查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本报讯 日前,石狮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管理。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教育系统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2020—2021学年度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学年度。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本单位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依据国家、省、市历年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学校是否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利用毕业季,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学校除学费(保教费)、住宿费和规定的考试类收费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是否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或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车辆看管、教室空调安装及用电、饮水设备、办公设备、校园安全保卫费等)。是否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是否通过家委会以捐款、集资、赞助等方式摊派费用、违规乱收费。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是否及时清退等问题。各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退费明细公示情况。

根据要求,各学校对自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务使整改有成效。对督查查实的或自查整改未到位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违规收费典型案件,将从严从重处理。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坏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

(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