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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摘路边的芒果”看城市文明

炎炎夏日,不少夏季水果进入成熟期,我市街头很多芒果绿化树的枝头上也挂满了果实,引得部分市民采摘。市市政公用事业处负责人表示,路边的芒果吃不得,市政将统一摘果清理。(详见7月8日《石狮日报》一版)

摘路边的芒果、抓公园的鱼,类似这样的城市不文明现象,令人遗憾。

区分公共领域和个人举止的边界感,确保自我行为举止符合基本的公共礼仪,是当代人是否具备文明素养的一个显著标志。摘路边的芒果,就是一起典型的个人不当行为凌驾公共礼仪之上的不当行为。

众所周知,芒果树作为城市行道树是一种公共的绿化资源,个体并不具备处置权,这属于基本理性常识,不容质疑和反驳。如果当下,少部分人还抱有“我不摘,烂掉也会浪费”“我不摘,别人也会摘”等类似的想法,显然是愚蠢且需要被批评的。撇去道德理性范畴的常识外,健康科学的常识也告诉我们,路边行道树的果子吃不得,有害健康。综上,摘路边的果实自己享有食用,既违背公共文明道德,也有损身体健康,我们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要刻意为之。

此外,有关部门将统一对“绿化芒”进行摘果处理,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基本担当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路边的芒果树,果实成熟后,随意掉落影响市容市貌,市民采摘导致安全隐患,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看得着的乱象。对于乱象不置若罔闻,对于乱象及时给予可操作性的负责措施,是城市治理该有的态度和方式,值得点赞。

笔者认为,城市文明的进步并不是一个“冷冰冰”和“高大上”的字眼,它的点滴进步,需要政府抱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症下药解决“痛点”,也需要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位公民自我反省、自我进步。

(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