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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石狮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四个专项整治

本报讯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直观体现,也是创城工作中的重要一环。7月29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即日起,我市将集中开展为期两周的机动车闯红灯、违停、驾乘摩托车(含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以及行人横穿马路四个专项整治行动。

29日上午,在濠江路与八七路交叉路口,一年轻小伙子无证驾驶未上牌的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对其罚款300元,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安全行驶教育。

据悉,为切实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实现道路交通四项指数、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违法率和未戴帽率)的“双下降”,我市交警部门结合各项工作要求,运用大数据分析,梳理排名全市闯红灯、未戴帽交通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马路高发点位和易发时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查严处,并加以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违停);驾乘摩托车(含电动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护栏)四项。重点整治路段包括29个主要交通路口,濠江路、福辉路、子芳路等11条主干道、嘉禄路、东港路、宝塘路等12条次干道,镇中路中段、振兴路、延年东路及九二路东段4条主要商业大街,以及沿海五镇中心镇区主干道、商业街、主要路口。

(记者 高荣芳 通讯员 林成龙 张宏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