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缴纳房产契税?
答复:纳税人申报购买缴纳房屋契税应提供以下资料: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家庭第一套、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的,还应提供石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房证明。
2.离婚后可否申请分户?
答复: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一)《结婚证》;(二)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3.如何变更企业联络员?
答复:①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界面,找到市场主体电话快捷更改,但仅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去更改联络员。②企业可携带公章,委托代理人及新的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联络员备案申请书,实名认证后,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变更联络员。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如何补办?
答复: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告遗失副本(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写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可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相关表格,详细步骤也可参考相关办事指南),之后在微信公众号“石狮政务服务”网上预约后,带营业执照正本及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补照业务。
5.医保已交满25年,若户口转到香港后医保的待遇是否能继续享受?
答复:更换证件后,可携带户籍注销证明、香港来往内地通行证到医保窗口进行信息修正,修正后原医保待遇不变。(秋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