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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能否多次使用房产名额让孩子就读小学?

答复:根据“石狮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规定: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若诉求人已经以此房产使用过学位,此套房产产权过户后,新产权人的子女需等前产权人子女小学毕业后方可允许申请。

2.在湖滨辖区,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复:需先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才能申领居住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租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声明至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办理暂住登记,详情可咨询湖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电话:88703355。

3.如何将石狮渔船过户至平潭?

答复:渔船过户步骤如下: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泉州市局窗口)-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省局或市局窗口)-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省局或市局窗口)-申请《渔业船舶注销/中止证明书》(县局窗口)-注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市局窗口)。入户程序应在购置渔船船舶所有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咨询申请。详情可致电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电话:83051262。

4.如何线上更改企业法人代表?

答复: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服务”中,输入“公司”,在“可办地区”中选择“石狮市”,就可在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到相应的申报材料。

5.原参保厦门职工医保,如何转入石狮?

答复:如要将厦门的参保年限转回石狮,可在闽政通进行申请。操作流程:闽政通首页医保服务-业务经办省内转移接续申请,提交申请待厦门确认转出后,石狮确认转入即参保转移完成。(秋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