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永宁镇人民政府、永宁镇市场监管所联合举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学习会,市市场监管局、永宁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记者获悉, 《规定》于2022年9月22日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进《规定》落地见效,会上,执法人员重点从立法目的、体系建设、人员配置、制度建设和监督处罚五个方面,对《规定》的条款逐一进行解读。尤其对《规定》中要求的依法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进行重点讲解,确保《规定》宣贯工作落实落细。
此外,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本次学习会,同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并将春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讲解答疑。(记者 谢艳 通讯员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