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院发布《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记者获悉,石狮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王顺玲榜上有名,获评“全省优秀法官”。
据悉,从事审判工作十余年来,王顺玲结合工作实际,带领庭室法官,积极探索新类型案件审判思路,对“隔空猥亵”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大胆宣判,斩断通过网络伸向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黑手,积极探索家事少年审判专业化道路,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制度及心理损害赔偿协作机制。同时,她还始终秉持人文关怀,如加大对涉案罪犯未成年子女关心爱护,妥善解决3名罪犯服刑期间子女监护问题;率先将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纳入性侵害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判赔范围,去年来共审结支持赔偿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治疗康复费用案件6起;持续推进法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建设,联合关工委筹措帮教基金十万元,目前已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经济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王顺玲还先后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福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泉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泉州市三八红旗手”“刺桐最美女法官”等荣誉。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吴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