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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动车不进地下室说开去……

灵秀镇钞坑村正荣府小区日前划出一批电动车停车位,同步安装上充电设施。该小区也因此成为灵秀首批建成启用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进而实现电动车不进地下室的示范小区。(详见3月19日《石狮日报》三版)

近年来,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进楼、进电梯后自燃,或充电时起火造成损失的事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

仅从电动自行车本身来看,一些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自身设计问题和不规范使用,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因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等易起火甚至产生爆炸,加上车辆外壳、坐垫、控制器、灯具等部位通常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起火后燃烧速度快,短时间内就会产生大量有毒物质,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从电池入户到“空中飞线”,从私下改装到随心停放,长期以来,电动车充电安全问题一直是小区的治理难点之一。

毋庸讳言,石狮有许多老旧小区并未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经常能在各个小区看到,一些居民没有消防安全意识或者为了图便利从住宅楼私自拉电线到楼下、将电动车停在楼道充电、推着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各种现象。据悉,正荣府小区建成启用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整治电动车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行为的同时,也同步推进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一步消除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笔者希望,每一个小区内都设置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并配套正规、安全的充电装置和灭火器、烟感器,让车主免除后顾之忧。在完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配套设施的同时,落实安全教育也十分重要,相关单位应加强宣传科普,让每一位居民真正了解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危险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自觉自愿守住安全防线。

(张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