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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宋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其在我市某便利店购买了一瓶谷粒谷力,花费2元,食用后感觉口感不对,很酸伴有异味。宋女士仔细查看,发现里面的食品已发霉变质。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经查看,该商品并未过期,应是运输或储存不当,导致商品变质。商家称已赔偿消费者500元,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刘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