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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2580件 坚持能动司法 厚植营商“沃土”

近年来,石狮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深耕诉源治理、优化审判流程、善意文明执行等,以实际行动赋力聚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N”

跑出解纷加速度

“签合同的时候说好要保质保量完成这批服装订单,但现在这些服装做工太差了。”在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服装加工费,被告抗辩加工存在质量问题并反诉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诉讼中,双方分歧很大。考虑一方当事人为台资企业,承办法官邀请具有政协委员、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身份的商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商事调解员“讲行话、说行规、晓惯例、列标准”,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心服口服,最终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在矛盾调处纠纷中,石狮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商事调解工作,聘请30名商事调解员,对接灵秀镇电商园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联合石狮市政协在石狮服装智能制造园成立电商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大力推进诉非联动、专业联调、线上联办工作。

此外,该院还积极推动各市场主体和职能部门结对共建联动,与市工商联协商共建“民营企业保护工作站”,联合石狮服装设计师协会设立“法护原创”司法工作室,联合石狮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成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法治服务站”,建立“1246”跨境电商司法服务模式,持续助推跨境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

能动履职

案件审理更高效

“如果这300多万元货款收不回来,不仅工人留不住,购买服装原材料的资金也要断了。”2024年1月,石狮某服装公司将某购货公司诉至石狮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335.32万元。

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和命脉,等不起也耗不起,若一判了之,不仅原告的债权不能立即实现和保障,还会给被告的继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调解才是最优解,征得双方同意后,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化解。从立案到收到第一笔20万元货款,用时仅15天。

“营商”才能“赢商”,石狮法院秉承“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检验标准”的理念,通过科学繁简分流、加大调解力度、规范案件报结、加快卷宗流转、通报指标数据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今年以来,该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2580件。

善意执行

护企发展有温度

“在法官的帮助下,公司摆脱了困境,发展趋势显著向好。”执行法官走访石狮某制衣公司时,其法定代表人纪某高兴地告诉法官。

此前该公司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效益大幅下滑,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经过实地走访后,发现公司每天正常运转,订单量也有所回升,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石狮法院联合多部门指导企业合规改革,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运行规范,并根据企业履行情况和整改进度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让该公司在招投标、参与交易、转续贷等方面“恢复如常”。最终,这家企业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提前8个月偿付完借款及相应利息。

石狮法院以“如我在执”的理念,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望闻问切”解企业“急难愁盼”,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联动征信机构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灵活采取财产“活封”措施,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引导企业家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累计为269家企业修复信用,减轻对作为被执行人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困难企业注入发展活力。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继续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履职,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以更加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和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吴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