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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更应是守法者

近日,第八期《住建讲堂》开讲,主讲人就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程序常见问题及其规范,为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详见8月6日《石狮日报》二版)

作为执法者,首先应通晓法律。执法与知法是一体两面,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普法,才能在执法过程中不逾矩。试想,若执法者自身对常用的法律法规都一知半解,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定分止争?在知法的基础上,执法者应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最终做到“知行合一”,将执法“晒”在阳光下。

正所谓“法者守之、遵之,而不可违之”,执法者还应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成为守法的标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非大话、口号,握有执法权不等于能够随心所欲,而是要受法律约束。如果只看到权力,无视约束,便难免滥用职权。在履职时,要始终牢记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将法律作为“红线”“底线”“警戒线”,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做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头羊”。

因此,执法者更应是守法者,要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奉法者强则国强”,只有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才能引导人民群众更好地遵法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吕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