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吴永忠、吴华志有危旧房屋一宗,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坑东村一区115号,东至吴华情,西至公厕,南至空地,北至颜凉凉。经核实该房屋系吴永忠、吴华志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吴永忠、吴华志提出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宝盖镇坑东村民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