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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有杆头村村民吴华柿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宝盖镇杆头村下新厝18号,东至水泥厝,西至埕地,南至菜地,北至路。经核实该房屋为吴华柿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吴华柿提出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宝盖镇杆头村民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