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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有本村村民张宝向有石结构自建房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锦尚镇谢厝村一区23号,坐落于东至张宝搭、西至空地、南至后角箍围公妈厅、北至村路,建筑占地面积146.7平方米。经核实,该房屋系张宝向所有及使用,无存在异议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张宝向提出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见报之日30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锦尚镇谢厝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