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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陈诚实有木制砖墙石结构房屋一宗,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二区121号,东至王踊跃,西至王明义,南至王明亮,北至王良德。经核实该房屋为陈诚实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该房屋合法继承人即申请人王人运、王人戬提出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在登报期间7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民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