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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中医院解聘公告

陈月燕同志:

你自2025年11月27日起无故旷工,经本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石狮市卫生健康局作出《关于同意蔡泳林等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批复》(狮卫健综〔2026〕13号),自2026年3月25日起正式解除你与本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特公告通知你。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工作交接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公告

石狮市中医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