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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多警惕消费陷阱

黄韵诗 /图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但线上交易也隐藏着不少隐患。近年来,有关网购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多。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建议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并且注意保留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购物发票、快递单据、保修卡等相关证据,除了解卖家信用、商品属性以及买家评价等信息外,还应当留意商家的资质及网购平台上相应的条款规定,提高防范意识,警惕消费陷阱。

网购健身器械质量问题

商家却要求支付折旧费

2019年8月19日,张某通过某网购平台购买某品牌的椭圆机运动器械一台,并通过花呗支付货款3599元。在张某收到健身器械后,出售方某公司便派员上门安装。当晚张某使用椭圆机后,对该器械发出的噪音等问题表示不满意。

次日,张某与某公司协商退货事宜,某公司表示将在一个月后对该产品进行升级。半个月后,某公司客服表示升级需要时间,张某不满遂要求退货。经一番沟通,某公司同意退货,但要求张某支付折旧费850元,并承担拆机费和运输费。张某不同意该方案,某公司也未就健身器械进行升级,张某遂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退回该健身器械,同时某公司返还货款3599元并赔偿其商品价格三倍金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某公司之间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从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交货等行为,应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在健身器械出现问题后,某公司同意进行升级,但未按约履行。经张某起诉催告,某公司仍未完成升级事宜,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张某请求解除合同,退回健身器械,同时某公司返还货款3599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此外,某公司在张某网购时,发送给张某商品链接为“M国××”等字样,但某公司一审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显示的相关权利人为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公司一、二审期间均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健身器械产自M国或者来自于M国公司的授权,某公司提供商品时构成欺诈。张某主张某公司应赔偿商品价格的三倍10797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网购纠纷多 维权有渠道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多数消费者的一种消费方式,不过在消费者享受网络购物带来的便利性和愉悦感的同时,网络购物纠纷也在不断增加。法官提醒,当消费者在网购中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权。

“当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最方便快捷的解决途径就是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法官表示,当商家怠于处理网购问题时,可以联系网购平台客服向其投诉维权,要求其介入处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亲自到访等方式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此外,若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可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也可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连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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