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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鸟光荣 伤鸟犯罪

石狮强化爱鸟护鸟普法宣传

本报讯 作为今年“爱鸟周”系列宣传活动之一,5月18日,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石狮市爱鸟护鸟志愿服务队携手永宁镇、祥芝镇志愿者,分别在梅林码头、古浮湾、湿地公园、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鸟类重要活动区域设立爱护鸟类宣传牌。

记者注意到,宣传牌以文图并茂的方式,着重宣传了石狮市禁猎区和禁猎期、野生动物保护“六不”等野生动物保护常识,以及《刑法》中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条款,并公布相关举报电话。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石狮加大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吸引万千候鸟来石越冬,不少“候鸟”直接在石狮“安家落户”,变成“留鸟”。据观测,仅石狮湿地公园,就记录鸟类近80种,其中就包括去年刚刚发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也是在福建省首次记录到。希望通过设立爱护鸟类宣传牌,不断增强鸟类保护意识,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公众积极参与到护鸟行动中来。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颜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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