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票通过!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相关条例将于5月31日刊宪生效。这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是依法治港、拨乱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
27日上午,立法会以40票赞成、2票反对,二读通过条例草案。随后,立法会即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特区政府提出的超过360项修正案。16时许,立法会以40票赞成、2票反对,三读通过了条例草案。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7日表示,立法会审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对在“一国两制”下确保“爱国者治港”具重大标志意义。
林郑月娥表示,近年香港出现的政治乱象充分说明香港选举制度存在漏洞,让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进入特区政治体制,严重损害香港宪制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及阻碍施政。为堵塞漏洞、拨乱反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3月11日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授权下,于3月30日通过经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林郑月娥说,能在短时间内有效完成特区本地立法工作,有赖于中央政府的指导、特区立法会的全力配合、社会大众的支持,以及同事的尽心尽力,特别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和律政司的同事。我们共同迎来香港政治体制将可确保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的新时代。
林郑月娥指出,过去两年,香港经历了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政治挑战。香港国安法去年6月30日实施后,有效地恢复了社会稳定;而今天通过的条例草案,将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是另一个里程碑。这两项关键措施充分显示中央政府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也对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至为重要。
林郑月娥表示,条例草案将于5月31日刊宪并生效。特区政府其后将全力以赴,筹备未来三场选举,分别是将于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2021年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2022年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其中,特别选民登记安排会于今年6月1日至7月5日展开。行政长官将适时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任命,并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备案。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27日发表声明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当日高票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这标志着新形势下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对此我们表示祝贺。
声明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相信有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共同努力,香港的新选举制度一定会得到全面实施。(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