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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重点针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五方面明确整治措施。

其中,证照登记方面。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活动。对证照不齐全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但符合办证条件且自主申请办证的经营者引导其办证办照;对证照不齐全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置。

培训行为方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留作业;坚决纠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告宣传方面。加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及时处置转办该类案件线索。重点加强对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管,重点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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