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三资”管理一直是农村的焦点问题。近日,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石狮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加强应收款项追缴,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将着重围绕强化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落实镇级监管主体责任、健全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整治规范村集体经济合同四个方面内容展开。专项整治提升期间,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充分运用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完整登记录入资产资源台账,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同时,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复核录入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台账,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时缴纳款项,对于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有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于应收未收款项要查明原因张榜公布、登记入账管理、组织力量依法催收,对于久欠不还的要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追收。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为期四个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督办、总结验收4个阶段。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方案》要求,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整治提升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镇级“三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进度缓慢、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将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记者 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