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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开始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于日前启动2021年度福建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管理股。

2021年度福建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后补助项目的申报条件为: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省内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含厦门)对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已批准上市的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并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可以申请后补助。对省科技厅已立项支持过的一致性评价品种不再重复补助。

一致性评价后补助标准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评价成本10%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予以一次性补助;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评价成本1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予以一次性补助。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林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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