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21年6月21日开始至8月5日,我市将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石狮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主要任务是对未建立及履行有关制度、未规范资产管理、未规范收费管理、未落实政社分开等四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组成督查组,抽查部分社会组织近年来的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核查财务票据等方式进行,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此外,对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随机抽检。同时,在重点检查阶段还将开展“回头看”。对2019年全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重点检查工作中被抽查过的社会组织财务整改情况,重新进行审查,对未整改到位的社会组织由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予以处罚。(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