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意见强调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十七条,其中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处。意见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