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酷暑即将来临,6月23日,石狮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毫不松懈地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适当减轻作业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企业发送“提示函”,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依规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提供必要的清凉物品。
《通知》明确,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针对重点人群,市总工会要求各镇(街道)、系统工会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服务职工活动。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协调解决高温一线职工现实困难。要针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等露天作业岗位,特别是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行业领域,通过向职工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精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解决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
(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陈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