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飞。
6月24日凌晨3时许,陈某驾驶闽C7***17出租车沿泉州江滨路土地后旱闸往临漳门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江滨北路与新华南路交叉路口,按照信号灯指示直行通过路口时,与何某驾驶的从新华南路左转弯驶入江滨北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何某受伤。
经查,事故发生时正下着雨,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何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驶入江滨北路。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何某浑身酒气,经抽血鉴定,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15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何某尚在住院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王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