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已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陆敏敏介绍,从今年4月份起,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该省户籍居民,可在浙江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身份证。已满16周岁的,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
据统计,浙江全省每年身份证首次申领人数达50余万人。目前,浙江公安正努力将该政策从全省推广至长三角区域。(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