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公告,宣布修订债券品种指引,将碳中和绿色债、乡村振兴专项债等纳入现有公司债券创新品种。
今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明确了碳中和债定义,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需满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四大核心要素,属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通过专项产品持续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循环领域,助力实现碳中和愿景。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多家金融机构都参与发起了碳中和相关的债券。例如,4月16日,由国泰君安牵头承销的“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第一期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布的碳中和债相关数据显示,自2021年2月9日推出碳中和债至6月末,共有44家企业发行了55只合计729亿元的碳中和债。其中,募投领域包括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和工业低碳改造。(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