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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事故车” 退车却遭拒绝

消费维权

本报讯 商家承诺出售车辆未发生重大事故,消费者送检后却发现车辆为“事故车”,双方争执不下,消费者选择向12315求助。

2020年12月份,消费者王女士花费6万元,在蚶江某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购买时,商家承诺该车无重大事故,双方在签订购买合同后进行车辆交付。

近日,王女士在行驶中感到车辆异响,将车辆送检时,通过追查维修记录以及之前事故的保险理赔记录,王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实为“事故车”。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车退款,遭到商家拒绝,于是投诉至12315,请求帮忙解决。

12315工作人员致电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商家仍坚持王女士购买车辆为正常车辆,拒绝退款。经过多轮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车费用。鉴于消费者已使用车辆半年时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商家给消费者办理退车手续,并退还消费者5.7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相关条款,并保留好票据,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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