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受疫情影响,一名来自厦门的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日前,石狮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使用互联网法庭进行线上庭审。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视频连线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宣布庭审纪律,展开法庭调查,主持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历时约30分钟,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完成一次线上诉讼活动。
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石狮法院积极采用“互联网+”诉讼模式,通过互联网诉讼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网上诉讼服务;大力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通过不断完善全流程集约化管理服务,构建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
除此之外,石狮法院还开通电子质证系统,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推出电子诉讼服务卡,使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查询案件诉讼流程;全面升级取号机,通过数据联动与微信公众号结合,有效避免多人等位,减少线下接触;在导诉台和“12368”新设预约立案、代办业务、收集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等线上服务功能,引入投诉、建议通道及线上帮查、代查案件有关事项通道,提供一个“线下+线上”联动办理的正常过问案件新渠道,多方位了解当事人新需求。
今年以来,石狮法院网上立案3899件,在线庭审830件,在线调解86件,“12368”热线解纷2140起,通过电子送达文书167件,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公正、高效参与互联网诉讼活动,全面实现线上立案、线上庭审常规化、常态化。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董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