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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直击进口冷链食品外环境核酸采样现场

严防新冠病毒 通过进口冷链渠道传播

  本报讯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外防输入”不仅要防止“人员输入”,还要防止携带有新冠病毒的“物”的输入,加强物体表面的环境监测工作,做到人、物、环境同防。

  进口冷链食品一直是疫情防控的风险点之一,而石狮进口的海鲜冻品又有很大一部分集中存放于祥芝的冻库。8月19日下午,记者跟随祥芝镇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对祥芝镇多家冻库的外环境以及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今天主要是对物体表面外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包括冻库门把手、地板、墙壁等人员易接触部位,以及进口冷冻海产品的外包装和产品本身。”承担核酸采样工作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相关人员表示。

  现场,祥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祥芝镇冷链专班对冻库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再指导,此前,还专门组织召开了辖区冷链食品单位约谈会,对进口冷链食品防控风险意识和具体防控措施进行了再强调,多方防止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渠道传播。

  12轮核酸采样近4000份全部阴性

  这已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第13轮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外环境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记者了解到,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连日来对全市已摸排的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包括冻库、生产企业、餐饮单位、销售单位的经营场所、食品外包装、工器具容器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覆盖采样监测。

  “此前,市市场监管局每半个月开展一轮检测,前12轮已累计采集样本3971份,结果全部阴性;组织冻品抽检17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防止出现经营者瞒报漏报、逃避监管的情况,我市持续加强底数摸排检查,对进口冷链食品专用冻库、普通食品冻库等定期入库覆盖检查,从严从细比对冻库库存产品及出入库登记。

  未严格执行防控措施,10家被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应设置有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等“三专”措施,进口冷链食品时,还需严格查验报关单、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并按要求落实报备、查验、追溯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应落实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且工作期间需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为加强生产、批发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有力督促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批发商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近期,我市分类分批在湖滨、凤里、宝盖、灵秀、永宁、祥芝、鸿山、锦尚等镇(街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约谈9场次,对加工经营“四证”不全仍进口冷链食品的、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的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0家,给予警告处罚23家。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凡贮存、销售、流通、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请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主动向各镇(街道)报备登记,接受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及预防性消毒等知识培训,按要求配合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人员健康管理、信息登记、溯源管理等防控措施要求。

  (记者 谢艳 李荣鑫 通讯员 江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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