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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 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开始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启动2021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据了解,2021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条件为在我市内注册,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主要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服务等,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有一定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或技术经纪人3人以上(含3人)。以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非企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为申报单位的,应具备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条件和职能,并制定技术转移管理、运营和分配制度。以企业或企业内设机构为申报单位的,应具备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商业模式及从业经验,制定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技术性收入应占总收入的50%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但需在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申报单位承诺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附件栏。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将组织专家开展会议评估,并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命名本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

  (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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