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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这8人 被终生禁驾

或交通肇事逃逸或酒驾醉驾发生事故

  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8月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8名驾驶人名单。其中6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涉酒驾驶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21年4月4日15时41分许,在晋江市磁灶镇锦城路段,冯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倒车时,该车后部碰撞并碾压在车后步行的吴某,造成吴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冯某驾车逃离现场,当天17时许,晋江交警在磁灶镇某快递公司厂区内将其抓获。

  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冯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冯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9月16日4时44分许,郑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永春县石鼓镇蔬菜批发市场路段时,与林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郑某弃车逃逸。永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郑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永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赵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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