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已参保新农合,如何转为职工医保?
答复:若企业是通过“E点通”软件为员工办理医保增员手续,参保人需注销新农合才可进行操作;若是自行到医保窗口办理增员的,无需注销新农合,医保中心内部会自动转移,详情可咨询新农合窗口(83010969)。(备注:注销新农合可本人携带身份证至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办理)
2.如何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
答复:需先前往税务局开具免税证明,后提供测绘图纸(加配偶名字)、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房产证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增加房屋所有人,详细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88711016)。
3.如何领取丧葬补贴?
答复:符合我市丧事简办(5日内办完丧事)相关规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60岁以上死亡的才可)身故后,按身故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至村委会填写申报表,经由村报送镇政府,镇政府审批通过后送城居保按规定发放。
4.省外户籍在石狮参加高考是否需缴纳社保?
答复:依据2018年高考招生政策,报名参加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详情可咨询社保窗口(88596287)。
5.如何办理三胎准生证?
答复:根据政策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三孩均属于政策内生育,在我省关于生育登记相关政策出台前,先到镇卫计办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秋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