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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网事·菁菁校园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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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随手分享 小心侵权惹官司

  网络时代,复制粘贴让一些文字、音视频等创作内容的传播变得简单和迅速,但是在网上分享这些内容时,并不是毫无边界的,甚至可能因此触犯法律,付出代价。近期,厦门一网友将购买的电子书上传到“网络图书馆”的案件就引发了不少关注,该网友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权利方1万元。

  9.9元买的电子书

  分享后赔了1万元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布了该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典型案例。网友小林花了9.99元从网络平台购买了一部网络小说的电子书,小林认为自己花了钱,可以自由处置这个电子书,就将它上传到某网络图书馆,供他人在线阅读和下载。

  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该网络小说的作者授权,独家享有这本网络小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还包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在发现小林的行为之后,该信息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林停止侵权,删除上传的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0多万元。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擅自将小说传到互联网平台,使得不特定公众可以获得信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子书,侵犯了信息科技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小林向信息公司赔偿1万元。

  

  网络分享行为

  注意侵权风险

  

  在该案中,办案法官表示,与传统印刷相比,电子书的传播和复制只要轻轻一点,无疑更加简单和迅速。若电子书购买后便可在网上不受约束地复制传播,作品的商业价值将严重贬损,著作权人的权益也将遭受巨大损害。此外,如果小林借此牟利了,后果可能更为严重,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可能变得更大。

  网友上传电子书,涉嫌侵权要赔偿,而作为网友上传的网站,也可能涉嫌侵权。同样有案例表明,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对网站上作品的来源、内容负有审查义务,如果网友上传的内容侵权,网站一方并不能置身事外,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网友已经习惯在网上一键收藏转发一些内容和信息,而且这种分享一般都未获得作者许可。如何判断自己的分享行为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网友们梳理了“避雷”知识点,为今后的分享行为划定了边界,切忌随意复制粘贴。

  在网络分享过程中,要注意分享的内容是否为受保护的“作品”,分享的形式是否构成传播行为,是否是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一定情况下,无须作者许可,可免费使用他人作品,如个人学习欣赏,教学科研、评论引用、免费表演等,但要求注明来源、作品名称,不得损害作者合法权益。

  (陈丽明/文 郭雅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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