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工信厅发布《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2017年,省工信厅为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加快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提升福建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印发《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原实施细则”),率先在全国启动省级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引导企业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出色、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4年来,全省共发布4批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22个,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7个(居全国第六位)。
随着国家政策要求和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发生变化,原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已经不适用当前现实情况,为持续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故对原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据了解,新的《实施细则》分为六个章节,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申报与审核、政策扶持、监督与管理、附则等部分,共有条款十六条。《实施细则》指出,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乃至全球前列的企业(产品)。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主体应当为在福建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
申报的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申报“单项冠军企业”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应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对该产品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比重不作要求。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超过1亿元。
此外,要求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制造强国战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省工信厅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确定年度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实施细则》明确,省工信厅将建立“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企业纳入单项冠军企业库,予以重点扶持发展。对纳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的企业申报省级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记者 周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