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8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自即日起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安日”“每月一检”活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创安日”“每月一检”活动部署,领导干部带队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成为常态。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高新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创安日”“每月一检”活动,重点聚焦滨海旅游、景区和非景区安全、水上安全、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三合一”、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每月28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参与指导挂钩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拟定每月的检查重点及检查方案,报挂钩联系的市领导审阅。
每月28日,各镇(街道)组织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至少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带队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镇(街道)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每月28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带队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房屋和建筑施工、消防、渣土车等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围绕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记者 林恩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