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35千伏祥鸿Ⅰ路等4条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批复》(泉工信函能源〔2021〕14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现将福建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并已得到批复的35千伏祥清Ⅰ路、祥清Ⅱ路2条电力线路保护区予以公告: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35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地下35千伏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由此划定35千伏祥清Ⅰ路、祥清Ⅱ路2条电力线路保护区如下:
福建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