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启动2021年度省、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省级个人、团队、法人和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申报对象通过“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省、市级可同时申报),市级团队、法人、工作站等申报对象通过线下填报相关申请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
2021年度省、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包括省、市级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四类,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不限身份、不限服务领域。其中,个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具有较好的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经验。鼓励各地加大对工业领域科技特派员选认比例,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转型的支持。
团队科技特派员由个人科技特派员作为发起人,联合3人及以上多学科或多单位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鼓励台胞科技人员牵头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利用本单位的人才、项目、成果等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以法人单位名义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选择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和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载体,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据了解,福建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对经认定的省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省级科技特派员个人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经评审,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经费奖励。对法人或团队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优势产业或区域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和技术服务的项目,经评审,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经费奖励。对申报的省级星创天地后补助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经费奖励。
泉州市每年从科技创新专项中安排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经绩效考核,评估优秀给予1万元、评估良好给予0.5万元的工作经费,相应提取3000元和2000元包干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对经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经绩效考核,评估优秀给予5万元、评估良好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对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及团队(法人)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和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取得成效择优遴选,给予10万元—20万元经费补助。对经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经绩效评估,按取得成效给予20万元—25万元的项目后补助奖励。(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