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公安机关一举端掉之后,深查发现出租屋的房东竟未履行出租人义务……
近日,石狮警方在侦办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在两个出租屋内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随后,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两个出租屋的房东均未履行出租人义务,将房屋出租时均未按规定登记并报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也未对出租屋进行监管监察,造成犯罪嫌疑人入住数月未被发现,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2名房东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强调,出租屋房东有义务对房屋的出租做监管,房东一定要依法管理租赁房屋,切实履行出租人的义务。要清楚租客租房是用来干什么的,及时做好承租人的信息登记,并办理备案手续。
那么如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呢?以下三种方式均可办理,一是网上办理:首先房东可关注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办事大厅”→“房屋管理”→“新增管理”,输入地址信息进行查询,点击地址进入出租房申报界面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对房屋管理权限进行申请。在房屋管理界面,点击“居住人管理”→“入住登记”图标,进入后在此录入人员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提交入住”按钮即可。二是居住登记:租住人可关注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智慧房屋”→查找居住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点击“居住登记”进行登记即可。三是实地办理:租住人直接携带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
据悉,下一阶段,石狮警方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不断强化出租房屋排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同时,公安机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如发现身边出租屋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吉兴)
诈骗窝点“藏身”出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