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物流公司因一驾驶员连着两个月都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被石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并按新《安全生产法》处以1万元的罚款。这也是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石狮交通运输领域首家因此被罚的企业。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安全是最后的底线、不可触碰的红线。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经营者都清楚。不过,嘴上说重视大家都会,有没有真切抓、抓落实,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从业人员真正知敬畏,却是另外一回事。而让安全生产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原罪”,可以归结于安全意识的弱化乃至缺失,其表征之一,从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便可见端倪。
一般来说,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大致包括传达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精神、新的行业法律法规、企业阶段性安全工作重点、安全事故警示,以及具体的安全操作技能等。这些内容,或许多少存在重复,然而安全生产本身就需要三令五申、不厌其烦、警钟常敲。另外,警示案例、安全操作技能等,有着实际内容也并不乏味,是值得从业人员定期学习充电和反思提高的。开展这样的活动,要的就是不时警醒从业者,应打破惰性思维,懂得居安思危,常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心,每日每时做好安全生产。
不过,现实中一些企业对安全工作还是不够上心,更多的是怀揣着得过且过甚至铤而走险之心。在安全教育培训环节,常见的就是简单念念文件、员工点卯凑数、签到主要为了应付检查,甚至如本起案件中,有的驾驶员干脆直接不参加教育。这样的状况,在一些小企业、小经营户身上尤为多见。无论有意无意,在他们眼中,安全教育培训往往沦为可有可无的“鸡肋”。
祸患常起于忽微。不重视安全工作或者没深植安全生产意识者,或许一时平安无事,但谁也无法预料,事故哪天就来临了。而真发生了事故,经营者所要付出的,可能是半生心血甚至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权衡得失、孰轻孰重,可谓一目了然。
因此,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未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如实记录的,由原“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用意,不言而明。
这起案例的处置,也当引起广大生产企业的警醒,告诫自己切莫麻痹大意、因小失大,而应切实做实各项安全工作,让安全生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如此,才能实现安全、生产两不误,企业才能行稳致远。
(康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