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
第04版:金融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省六项金融政策 支持抗击疫情

本报讯 据泉州市金融监管局信息,日前,为支持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抗击新冠疫情,帮助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省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地区抗击疫情专项纾困金融政策的通知》从六方面给予专项金融政策支持。

此次政策在第四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省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中,调剂40亿元贷款规模,用于支持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辖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目前,企业注册地在泉州市泉港区、晋江市、安溪县的中小微企业可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线上申请纾困贷款。上述地区已经获得前三期省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本次条件的,可继续给予一次纾困贷款支持。

近期,我省支小再贷款额度将优先满足地方法人银行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信贷投放需求,支持银行机构向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内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支小再贷款同时支持符合贷款对象、利率水平要求的纾困贷、助保贷、科技贷等,采取“先贷后借”模式发放,地方法人银行先发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之后向人民银行等额申请支小再贷款,确保再贷款政策的精准和直达作用。该政策将有效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加大金融纾困小微企业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范围。各银行机构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不超过LPR+50基点(1年以上贷款可由经办银行自主选择参照1年期或5年期LPR),其中LPR-150基点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该政策有助于撬动金融机构资金,为创业就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在加大信贷支持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内、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严格执行省政府“五不要求”,灵活运用多种手段保持企业融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强化差异化金融服务保障,在政策有效期内,优先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综合运用小微企业贷款、科技贷、外贸贷、商贸贷、线上经济贷、创业担保贷等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品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企业可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在线查询相关贷款产品并进行线上申请。

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通知》强调,保险机构应认真做好与疫情相关的各项保险理赔服务,对受疫情影响受损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受理、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在出口信保方面,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重点外贸企业,优先配套扩展承保出口前保险;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限额申请、申报、缴费等保险事宜,酌情予以延期处理;对受疫情影响集中出货的业务积极予以限额追加支持。

《通知》指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酌情缓收、减免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市区市内客户的利息、租金、服务费等费用,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记者 杨朝楼)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