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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就业专题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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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网办,每人最高补贴3000元

2.申报流程。

系统导入/扫描上传材料图示:①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系统导入)

②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报告(扫描上传)

③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扫描上传)

2021年以工代训开始申报啦

石狮企业请注意,2021年以工代训开始申报啦!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进入“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px.fjrst.cn)进行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每人最高可申领3000元补贴。

以工代训是指企业职工通过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岗位培训,边工作边提高个人劳动技能。据了解,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最高3000元/人。那么,具体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请?请看来自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心梳理的申报流程。

◆补贴范围

1.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扩展到大型企业;

(上述两类企业以2021年1—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同比2020年1—6月下降10%及以上来确定,企业划型根据闽人社文〔2020〕36号规定的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类型确定)

3.新吸纳(以职工在该企业新增参加失业保险不超过一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述1、2类企业详见下列二维码。

◆补贴标准

1.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最高3000元/人(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

2.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

◆申请条件

企业除满足补贴范围描述条件外,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对象须是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且享受补贴月份须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申报程序

1.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可从2021年1月起,按规定一次性申领全部月份以工代训补贴。

◆其他事项

1.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未列入名单,由企业提供2020年1—6月和2021年1—6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盖企业公章)进行核查。

2.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操作培训管理平台时应将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派遣)协议扫描上传,同时在人员花名册中备注“劳务派遣”信息。

3.对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追回已拨付的所有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申报单位终身不再具备申领政府培训补贴条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大厦4楼培训股 电话:0595—8873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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