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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一肩挑” 选出有为“领头雁”

本报评论员

当前,我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铺开。在“两个一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选出一支担当作为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尤其是选好一位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领头雁”,关乎新时代乡村振兴蓝图、共同富裕梦想的实现,关乎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为此,市委旗帜鲜明地提出,全面推行“一肩挑”,选出好班子和带头人,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提供最坚强、最广泛的基层组织保障!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201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都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这为全面推行“一肩挑”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也有利于加强党对村级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能够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需要。村级组织会出现软弱涣散现象,关键就在领导班子不团结,陷入组织内耗,尤其是涉及到村(社区)的一些重大发展事项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结果错失了发展良机。全面推行“一肩挑”,党务、村务一起抓,既可让乡村振兴带头人更全面接触农村各项事务,带动个人能力全面提升,也有助于减少书记、主任的沟通协调环节,避免因两者意见不同引起事务的拖延,很大程度解决了推诿扯皮、冲突内耗等难题,提高问题决策和事务处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全面推行“一肩挑”,是强化村级组织凝聚力的需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群雁高飞还需头雁领。实行“一肩挑”后,村(社区)便有了核心“领头雁”,有助于民主集中,在村(社区)中发出一种声音,形成一致步调,向着一个目标,共担一个责任;有助于“两委”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班子合力,提升基层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有助于集中资源、资金、资产优势,谋划实施发展项目,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引领先行先试走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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