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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专项检查“护航”疫苗质量安全

本报讯 当前,我市3—11岁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有序进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多个学校接种点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新冠疫苗的购进、验收、储存和运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疫苗交接(周转)记录、疫苗温度监测记录是否齐全,储存新冠疫苗的冷库或冰箱温度是否严控……在石狮市第四实验小学、石狮市灵秀镇塘园小学、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等接种点,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安全管理做了详细全面检查。

“我们主要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法律法规来监管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安全。在检查中若发现存在问题,会立即要求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现场执法人员表示。

据了解,石狮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指示,立足职能,督促指导各个接种点及时索取、核对疫苗冷链配送记录、产品和厂家资质等相关材料,严格落实在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制度,保障疫苗的冷藏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使用环节新冠疫苗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石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持续推进。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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