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谢文焕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锦尚镇深埕公路北58-1号,东至谢成德厝;西至谢维墩厝;南至谢猛虎厝;北至村路。经核实该地块系为谢文焕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申请人谢文焕提出申请对该地块进行就地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就地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民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