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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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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维权,真敲诈——

遇“网络碰瓷”团伙请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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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恶意索赔为目的,短短七个月的时间敲诈勒索数百起,在电商平台上敲诈勒索金额数万元,侵害对象涉及全国十几个省市地……当四个20多岁的小伙子正在为自己找到的“发财之道”沾沾自喜时,“栽”在了石狮警方的手上。12月1日,苑某琦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执行逮捕。

今年9月,石狮市公安局接某电商平台移交的线索,疑似有人冒充我市某品牌服饰公司,对平台经销商进行恶意投诉索赔。接警后,该局立即抽调刑侦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开展工作。专案组通过对访查受害者获取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线索进行溯源追踪,查明苑某琦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10月18日,民警奔赴河南郑州、周口两地组织收网,抓获苑某琦、殷某宏、于某、李某琦等团伙成员四人,成功捣毁一个以恶意投诉的方式对平台商家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曾经从事过电商的苑某琦,偶然了解到某电商平台的商户在接到侵权投诉后,三日内不向电商平台提供正式佐证材料就会被封店的规则。他瞄准这一“商机”,在今年3月份纠集殷某宏、于某、李某琦等人合伙作案。他们先是在网上搜索注册销售的品牌,再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和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在该电商平台注册该品牌的投诉账号,随后在电商平台搜索上架该品牌商品的商户,以未经授权为由要商户“私了”否则投诉相威胁,对商户进行敲诈,金额每次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有些商户碍于程序繁琐,短时间内无法提供平台要求上传的佐证材料担心会被封店,只好选择用小钱打发,息事宁人。

石狮公安提醒,在遭受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不法侵害时,不要因为被敲诈的金额小而放纵违法犯罪分子,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同时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供涉案账号,方便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尽快追赃挽损。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叶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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