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促进泉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融资担保机构等类金融机构健康规范持续发展,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更有效地发挥其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功能作用,日前,泉州市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地方金融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地方金融领域,不断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引导类金融机构发挥行业特色优势,积极稳妥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力争到2023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超150家,提供融资服务总额超350亿元。
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一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支持有实力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业务整合、增资扩股等方式,加快组建1—2家资金实力雄厚、竞争优势突出、业务模式领先的行业标杆企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非正常经营类小额贷款公司清理退出力度,进一步盘活机构设立指标资源。鼓励引导境内外符合条件的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实力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力争新设公司2家。积极稳妥规范发展网络小额贷款,在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治结束、国家相关政策明朗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试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聚焦支农支小,遵循“小额、分散”原则,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可得性和覆盖面。力争2021年、2022年、2023年新增贷款额分别超40亿元、45亿元、50亿元,三年累计新增贷款额超135亿元。
二是增强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力争新设机构5家,2021年、2022年、2023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分别超50亿元、60亿元、70亿元,三年累计新增担保额超180亿元。扩大银担合作覆盖面,落实银担风险机制,将银担合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对在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激励评价内容。由金融办(局)、银保监部门牵头,引导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我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以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等银行机构对接合作,大力开展“总对总”银担合作批量化担保业务,力争批量化担保业务余额超50亿元。金融办(局)会同财政部门发挥中小企业信用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力度,鼓励其积极开展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立足准公共定位,坚持保本微利经营,聚焦支农支小,切实降费让利,力争2021年、2022年、2023年新增担保额分别超35亿元、40亿元、45亿元,平均年化担保费率均降至1%以下。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绩效评价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能担、愿担、敢担”工作长效机制,充分释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活力。发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县级机构团队建设、公司治理和业务开展等方面指导,同时加强市、县两级联保风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力争2021年底前市、县两级机构合作实现全覆盖。
三是引导典当行做精做细。引导典当行发挥“短期、小额、应急、快捷、灵活”的行业优势,回归民品典当传统业务,鼓励引进或培养典当行业专业鉴定人才,同时探索开展产业集群典当、供应链典当、“多对一”集团典当等业务,不断丰富典当物品类,完善和创新经营模式,突出自身经营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力争2021年、2022年、2023年新增典当额分别超8亿元、10亿元、12亿元,三年累计新增典当额超30亿元。
四是规范发展融资租赁业。按照省上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融资租赁行业排查整治,实行分类处置,扶优限劣。积极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本地融资租赁公司购入生产设备被我市工业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该笔业务当年度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不含税)1%给予奖励。进一步指导支持我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做大做强,力争至2023年末累计提供融资租赁总额超10亿元。
五是积极探索发展商业保理业务。在国家和省上相关行业政策明确后,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产业集团等企业发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并推动国企集团积极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我市重要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六是支持市金控集团旗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板块发展,做大做强,形成我市地方金融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区域性龙头示范带动作用。
七是积极推动和支持中心城区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加强审批指导服务工作,引导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聚集发展。我市有关地方金融业务试点工作优先支持在集聚区所在区开展。
为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记者 杨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