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邵翠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高层建筑大量增加,“高空抛物”已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由于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和完善的监管制度,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给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伤害,也造成一系列的社会纠纷。因此,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在审批各类高层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时,要严格按规范控制高层玻璃幕墙的面积、高度,以及外墙材料的使用和施工规范,从源头预防高空坠物。第二,加强对高层建筑外挂物的检查、管理,要求使用者定期检查,及时加固、更新,以防发生意外。第三,逐步在高层建筑集中地带或各类小区设立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监控高空坠物,发现险情,及时排除。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事件,也便于利用监控资料提供线索或佐证,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第四,针对多次出现高空抛物行为的肇事责任人发出书面警告和约谈通知,经警告、约谈无效,或拒不履行约谈的肇事责任人计入诚信档案失信记录,并对肇事责任人在一定程度或期限内的部分社会行为作出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