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石狮检察院坚持求突破、抓亮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彰显检察担当。五年来,荣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33项、个人表彰90人次。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
牵头教育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推行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推动加强对全市托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开展问题少年临界预防教育,举办法治心理情景剧、八分钟法治微课堂等评选,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尽心尽力营造
法治化营商环境
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服务非公企业办公室”,在青商会、布料同业公会等设立7个联系点,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111次。严厉打击诈骗、盗窃、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13人,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企业财物案件中,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推动企业恢复投资信心,追加投资1.5亿元,并吸纳180余名村民就业。探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动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121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及刑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牵头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对知识产权综合性、多层次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与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共建全省首家“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20000余名金融从业人员、企业高管、在校师生等接受警示教育。
将心比心
办好群众烦心事
紧盯群众“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专项治理,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211人、起诉259人,协同公安机关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紧盯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依法起诉高空抛物犯罪2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主管部门消除山体落石、墙体脱落等隐患4处。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0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对一起通过网络销售进口假药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紧盯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与公安局、住房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合力问诊窨井盖,对全市问题窨井盖进行排查整治;针对盲道被占用或毁损、减速带“钉子阵”等安全隐患,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清除膨胀螺丝隐患98处,劝离违法占用盲道200余次,改造盲道400余处。聚焦脱贫攻坚,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4件24人,向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
能动履职
维护公共利益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在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等新领域积极探索。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11件,推动主管部门清除生活垃圾8000余立方米,治理废弃石窟800余亩,追缴国有资产880余万元,整治违规网络外卖商家58个,以最小的司法投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针对一起在微信群侮辱四川凉山救火烈士的事件,督促当事人在《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用法律手段维护英烈尊严。坚持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担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3433万元。
固本培元
提升队伍素能
扎实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练赛,开展听庭评议、法律文书挑刺、案件专项评查等活动,与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华侨大学法学院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理论研究、案例教学、法律沙龙等,进一步提升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9篇次,在省级学术会议上获奖34篇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邱宗波)


